该物业将业主委员会的办公和业主活动用房三百多平私自对外出租,三年共获利六十多万元私分,总经理得大头。近期有业主提出状告这种犯罪行为,总经理SHI某却放出风:“告也没用,我什么家产也没有,连住房都卖了,你们就是告赢了也打不去我一分钱!”。平时还把开发商预留的维修资金用于别处包括高档消费,致使住户的类似水管漏水,墙皮开裂脱落,外墙漏雨房屋等质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还有煤气安装已拖至五年,至今不给安装。面对愤怒的广大业主,SHI某采取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策略。对个别有点发言权的业主委员给与免物业费的优待(这些人都有三四套房子),甚至给与特供煤气以及其它一些小恩小惠收买;对敢于用拒交物业费的办法表示抗议的业主则用断水手段予以压制。现在该物业公司服务已超过合同期限一年,就是说它现在收物业费是不合法的,并且它没有按规定交纳保证金,随时都有卷跑业主财产的可能。现在我们业主只有一个办法能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就是团结起来拒交物业费和到沙区房管局反映情况。我就不相信在法治国家里,像这种长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个人和公司能逍遥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