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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老大意见了我!!! [打印本页]

作者: 养猪的老板    时间: 2015-2-18 09:46
标题: 我老大意见了我!!!
天健里有那么一个人,专门尾随著名ID寻衅滋事,以求激怒对方,
然后来举报,在03规则的大力配合下,许多著名ID被禁言封号,
这么个人在论坛以各种面目出现,马甲无数,时常还充充好人,泡泡小姑娘,
这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其心灵阴暗,思维浅薄的本质。

天健网,你有义务保障普通市民的上网环境

春节愉快!

作者: 天色    时间: 2015-2-18 13:21
你才发觉天健设马甲的良苦用
作者: 天崖铡刀    时间: 2015-2-18 15: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韩大夫    时间: 2015-2-18 16:09
还有一些脑残玩政治,磨磨唧唧喳喳象女人来大姨妈,
作者: 韩大夫    时间: 2015-2-18 16:13
还有一群鸟,整天不务正业,唧唧喳喳,无聊起腻
作者: 韩大夫    时间: 2015-2-18 16:16
还有一群群整天吵架,吵来吵去一点没营养
作者: 韩大夫    时间: 2015-2-18 19:23
以上行为都是环*境=污*染,我们都有意见
作者: 素年    时间: 2015-2-20 08:10
根据帖子内容,您没有具体投诉对象和帖子,应该关闭。

考虑到您存在诸多疑虑,做下解答:
1、寻衅滋事确实有内容证据的,可以处理。但要以内容为依据,确实有对对方攻击、辱骂、侮辱等行为的才可以。

2、所谓“被寻衅”者,如果回应内容也存在攻击、辱骂、侮辱等信息,同样是违规的。

3、所谓管理员“配合”,管理员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没必要更不可能,但是双方有违规的,那管理员就会处理。您这么评价管理员,未免太过偏颇。

4、所谓马甲“充充好人,泡泡小姑娘”。任何一家论坛,都有马甲的存在,有马甲并不违规。充好人,也不违规。泡小姑娘,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正常交友,也不违规。超出一定界限的交友行为,首先是道德范畴。如果确实在论坛内发布色情、侮辱、以交友为由头的诈骗等内容,我们会处理,同时也会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5、顺便解答下其他网友,一个IP对应一个ID的问题,除了部分写字楼、大型公司可以实现外,普通用户的IP都是动态的。今年,国家可能会推行实名制,至于如何操作,需要等待进一步解释。至于实名制以后,网络上的各种行为能否朝向您期望的样子发展,也请拭目以待。

6、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任何一家网络平台提供商,都有义务保障网民的合法权益。您所说的,正是我们每天都在做也时刻追求的。但凡事都有前提,个人在论坛中的意见相左、言语纠纷,如没有违规的话,我们不便干涉。

顺祝,您和全体网友,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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