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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宁公安回应:“购买火柴需实名登记”系误读 [打印本页]

作者: 甜蜜的泪水    时间: 2014-6-2 17:42
标题: 辽宁公安回应:“购买火柴需实名登记”系误读
辽宁公安回应:“购买火柴需实名登记”系误读各地新闻新华网石庆伟、彭卓2014-05-3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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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5月30日电(石庆伟、彭卓)近日,一则“辽宁购买火柴需实名登记”的新闻在网上大热。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采访证实,加强民爆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剧毒化学品及制爆原材料的管理,明确企事业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购买实名登记制度。“购买火柴需实名登记”系误读,无需实名登记。

据辽宁省公安厅介绍,2014年6月起,辽宁省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专项行动,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强化基础摸排和打击整治工作,坚决消除暴恐隐患。围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辽宁省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涉恐危险物品非法流通集中整治行动,定期对重点市场、重点行业开展集中检查,严加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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