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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华绿洲小区新物业公司将于6月9日竞标产生 [打印本页]

作者: 春雨秋風    时间: 2012-6-8 23:21
标题: 新华绿洲小区新物业公司将于6月9日竞标产生
本帖最后由 春雨秋風 于 2012-6-8 23:24 编辑

原为新华绿洲小区服务的新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将于2012年6月30日到期,新物业的招标选聘工作于4月份即开始筹划准备。
      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原物业公司要与有意参与小区物业服务的新物业公司共同竞标,中标者方能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由于新华物业公司2012年5月8日明确以书面方式表示本次服务合同到期后不参与竞标,实际上已经放弃合同到期后继续为新华绿洲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所以本次物业公司招标只能由新投标的4家物业公司参与。
      竞标结果将会在竞标会结束后,6月9日、10日两天征得广大业主意见后公示,我们要投上代表我们自己权益的一票。
      新招标物业公司承诺物业费仍维持在0.6元/平方米水平不变。
作者: dulx    时间: 2012-6-8 23:28
俺家长毛的房子今后谁管?
作者: 春雨秋風    时间: 2012-6-8 23:34
回复 2# dulx


    由新物业接管。房屋维修已经2次启动了维修基金。
作者: 不会吧    时间: 2012-6-8 23:42
回复 1# 春雨秋風

楼主可以保证不上涨费用这件事情吗?
怎么现在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各执一词?
一个说物业主动不参与竞标,
另一个说是业主委员会某些人使的手段。
不管你们想干什么,
如果想利用手段在业主身上无耻的揩油,
自己想想后果吧。
作者: 春雨秋風    时间: 2012-6-8 23:47
回复 4# 不会吧


    到门口公告栏上看看盖着物业公司印章的回复函就会明白的。
作者: 不会吧    时间: 2012-6-8 23:51
回复 5# 春雨秋風


    看了也问了,
说那个东西有问题。
就是想问一下有业主说的上涨物业费一事,
您及其他业委会成员能够保证更换物业后服务不会低于目前新华物业的服务水平,
并且不会上涨各种费用吗?
因为这毕竟关系到每位业主的切身利益。
作者: 不会吧    时间: 2012-6-8 23:53
还有有业主说10号开会,
请问开会的地址在哪里啊?
作者: 春雨秋風    时间: 2012-6-9 00:00
回复 6# 不会吧


      我看过您的以前的贴子,觉得您是个非常有思想的邻居。请不要忘记,我也是本小区的业主,我和大家的利益是一样的。
我也相信业主委员会成员们不会做任何违背本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的事情,因为当初在为本小区维权的时候大家有目共睹。
您在这里质疑不如亲自去业委会去问他们一下,或许能解决您心中的疑惑。
作者: 不会吧    时间: 2012-6-9 00:02
本帖最后由 不会吧 于 2012-6-9 00:15 编辑
回复  不会吧


      我看过您的以前的贴子,觉得您是个非常有思想的邻居。请不要忘记,我也是本小区的业 ...
春雨秋風 发表于 2012-6-9 00:00



    俺并不是质疑您,
俺只是想确认一下到底哪方面的消息是真实的。
并没有指责某一方的意思(因为不知道哪一方说的是真话)。
今天得知消息后跑两趟了,
晚上还专门到门口问了问,
还是一头雾水。
有业主说业委会10号开会回答业主问题,
请问具体的地点在哪里?
谢谢。
作者: 春雨秋風    时间: 2012-6-9 00:15
回复 9# 不会吧


      呵呵,选对人做对事是重要的。
我的建议是谁能真正代表您的利益你就相信谁,不会错。
另外,举个不一定是太恰当的例子:去医院看病,是相信病友的建议还是一生的良方。
作者: 不会吧    时间: 2012-6-9 00:20
回复  不会吧


      呵呵,选对人做对事是重要的。
我的建议是谁能真正代表您的利益你就相信谁,不会错 ...
春雨秋風 发表于 2012-6-9 00:15



选对人做对事是最重要的,
不只代表本人利益,
应该是能代表包括本人在内的绝大多数邻居的利益的人是最应该相信的,
应该这样说吧。
要是光代表本人那是不行滴:D 。
至于这年头看病是相信病友还是相信医生,
还真不好说。
您说呢?

业委会开会一定会去的,
最好物业也同时参加,
这样更方便业主咨询问题。
:D :D
作者: 春雨秋風    时间: 2012-6-9 00:21
回复 9# 不会吧


     呵呵,选对人做对事是最重要的。
     我个人建议:谁能真正对我们的利益有帮助我就相信谁。就像到医院看病,是相信病友的建议还是医生的良方。

     关于10号开会的事我没听说,只是知道9号10号,业委会成员、社区工作人员及各楼长要逐户征询大家对新选出的物业公司的态度。
作者: 不会吧    时间: 2012-6-9 00:24
本帖最后由 不会吧 于 2012-6-9 00:25 编辑
回复  不会吧


     呵呵,选对人做对事是最重要的。
     我个人建议:谁能真正对我们的利益有帮助我就 ...
春雨秋風 发表于 2012-6-9 00:21



    新选出的物业公司是哪家公司呢?
还没有提供服务所以不知道他们的服务质量,
怎样来表达自己的态度呢?
一位叫砍刀的邻居发贴说10号要开会啊。
请问新物业公司的名称,
先百度一下瞧瞧评价怎么样。
麻烦楼主了。

还有,
新物业公司已经选出来了吗?
俺怎么不知道?
作者: 不会吧    时间: 2012-6-9 00:34
楼主在吗?
能否告知一下参加投标的物业公司及中标的物业公司名称?
作者: 不会吧    时间: 2012-6-9 00:39
有没有知道投标的物业公司及中标的物业公司名称的邻居啊?
:D
作者: 不会吧    时间: 2012-6-9 00:40
欧洲杯开始喽。
哈哈哈哈。
作者: 春雨秋風    时间: 2012-6-9 00:43
本帖最后由 春雨秋風 于 2012-6-9 00:46 编辑

问了,评标结果9日中午才能出来。
作者: 春雨秋風    时间: 2012-6-9 00:47
本帖最后由 春雨秋風 于 2012-6-9 00:53 编辑

回复 16# 不会吧


    希腊红牌比较冤枉
作者: 不会吧    时间: 2012-6-9 01:17
本帖最后由 不会吧 于 2012-6-9 01:19 编辑
回复  不会吧


    希腊红牌比较冤枉
春雨秋風 发表于 2012-6-9 00:47



    裁判照顾了。
帕帕斯塔索普洛斯经验也有些欠缺,
看样子AC米兰没用他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作者: 带着砍刀上街    时间: 2012-6-9 08:57
换物业要征得所有业主的意见,你们几个搓搓就弄了属于无效。
作者: gaohan    时间: 2012-6-9 21:03
换物业公司了?我们怎么不知道?经过谁选的?
作者: 永远的大牌    时间: 2012-6-9 21:42
我强烈质疑业主委员会组织和构成,据我了解,今天6月9日小区进行的关于小区物业更换的公示和调查存在巨大猫腻,业主委员会潘主任和其他6位业主委员会成员与国土局甘井子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相互勾结,找了一家不知名的,他们自己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来监管新华物业,目的是为了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权转让,而且将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预谋将物业费上涨到1.4元/平方米,以上还有很多其他可靠消息将于明早九点有知情的新华小区业主去与业委会潘主任当面对峙,希望本小区关心自己利益的邻居明早九点一起到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了解具体详情。
作者: sunyishu    时间: 2012-6-10 08:51
选可以,和谁说了啊,我也是业主,怎么我一点不知道,哪几家物业竞标啊,广大业主是谁啊,至少我们邻居没人知道,您指的是新华绿洲吗,请问
作者: 带着砍刀上街    时间: 2012-6-10 11:03
由一群贪污犯构成的业主委员会,所有行为都是非法的。 先解决业主委员会贪污问题,再讨论物业问题
作者: 带着砍刀上街    时间: 2012-6-10 11:03
由一群贪污犯构成的业主委员会,所有行为都是非法的。 先解决业主委员会贪污问题,再讨论物业问题
作者: 带着砍刀上街    时间: 2012-6-10 11:06
你们没资格代表我们业主 还换尼玛物业 ?滚出新华绿洲
作者: mosqito_cn    时间: 2012-6-11 10:54
一群无业游民组成的业主委员会,能好到哪里去
作者: 灰灰菜    时间: 2012-6-11 16:18
不赞成换物业,换了物业对我们业主没有利,坏处会很大。
作者: 灰灰菜    时间: 2012-6-11 16:21
业委会完全可以取消,物业公司每次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可以通过2/3以上业主同意签字认可,方可提取,这样对我们业主会更公平些。
作者: 带着砍刀上街    时间: 2012-6-11 23:49
所谓竞标 就和你伪造签名一样吧? 一个人运作所有事情? 够辛苦的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2-6-12 09:45
我们家交了一年的物业费怎么算
作者: 带着砍刀上街    时间: 2012-6-12 22:32
你们出于个人利益无耻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你们潘主任已经和物业达成共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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