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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倡议成立业委会(同意的回帖,并注明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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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f0422
时间:
2010-12-10 13:29
标题:
倡议成立业委会(同意的回帖,并注明楼号)
理论上现在小区道路上的新画的停车位(固定车位产权不清楚),因道路产权归全体业主,这部分停车收益中的地面租金应归全体业主,管理费归物业(一般占停车费的20-30%).
成立业委会后这部分收益肯定可以要回,作为业委会活动经费或补充维修基金等,
但对于新画的道路车位使用情况的统计肯定会存在争议,比如某个时间小区停了500辆车,这些车有的停固定车位,有的停道路车位,其中大部分是收10元一天,也有收5元的,也有一小时内免费的,所以估计也只能按总停车收益中定个百分比统算算了.
最近看了青年报一片对《物业法》进行解读的文章,大意是,小区公共面积在开发商交房后,就属于全体物业所有,包括停车位,物业只能进行管理,故停车费应属于全体物业,它的用处应该由全体业主决定,而非归物业所有,全国也大了好几个类似的官司,结果都市业主胜诉!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有所行动,要回本来就属于我们的权益。
作者:
gf0422
时间:
2010-12-10 13:37
我C5的,强力支持
作者:
紫水晶手链
时间:
2010-12-10 14:30
E2的,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
支持通过正当渠道维权,比有些人成天在这儿乱嚷嚷好。
希望LZ能详细说说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方式,包括:委员会成员人数,计划什么时候完成第一次报名统计等具体的方案
作者:
gf0422
时间:
2010-12-10 17:32
你说的很有道理,本人会在业余时间收集这些信息,并联合一些法律界人士,希望小区内法律专业的皮衣多多支持。
具体是不是能建立的起来,还要看业主的积极性,请支持我们的业主委员会,任何组织都是需要资金支持的,要是没有委员会,这笔钱就直接进入开发商和物业口袋了,我们也不知道自己交的钱都干什么去了。
作者:
一流涧水
时间:
2010-12-10 21:07
顶c1的
作者:
shkmtf
时间:
2010-12-11 12:04
B7的,强烈支持,要回属于我们的权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我们自己。
作者:
媚力一生
时间:
2010-12-11 18:11
支持一下,A5
作者:
披萨大帝
时间:
2010-12-11 21:33
支持支持 C5
作者:
涟漪2007
时间:
2010-12-12 09:50
zhi,chi---c2
作者:
海富
时间:
2010-12-14 09:06
A1 顶
作者:
bluesky2009
时间:
2010-12-14 10:07
C1 支持!!
作者:
骑在墙头找红杏
时间:
2010-12-14 11:24
B5支持,但是觉得难度不小
作者:
大户主
时间:
2010-12-14 12:50
C3,支持
作者:
yly4623
时间:
2010-12-14 13:21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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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fferdam
时间:
2010-12-14 15:45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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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妞妞01
时间:
2010-12-14 20:24
c3的我
作者:
紫水晶手链
时间:
2010-12-15 10:08
感觉C区的积极性还是比较高涨的,呵呵
作者:
一流涧水
时间:
2010-12-17 08:41
顶顶顶顶
作者:
w599553
时间:
2010-12-17 10:28
支持,C4的!
作者:
sunflower马栏
时间:
2010-12-17 15:55
支持这个,希望有更多的人看到,C1
作者:
skywalker_yam
时间:
2010-12-17 16:21
B3 支持
作者:
yhx海天
时间:
2010-12-18 16: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汗血宝猫
时间:
2010-12-20 09:32
支持!D7
作者:
太平人
时间:
2010-12-21 16:37
A8 支持顶
作者:
一流涧水
时间:
2010-12-23 11:17
顶!!!!!!!!!!
作者:
xiaoght
时间:
2010-12-24 00: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uojiantu
时间:
2010-12-24 07:44
我是E4的 绝对支持
作者:
lyenergy08
时间:
2010-12-24 10:45
我是B5的,成立业主委员会才是上策,否则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请版主或哪位能人带个头,我们一定联系大家支持。
作者:
冬天蓝爱海
时间:
2010-12-24 14:43
D6支持
作者:
梧桐花语
时间:
2010-12-29 13:45
顶啊,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E9和E4的产权证还不能办,难道真的没人能管得了kfs了吗?
E9的
作者:
小信箱
时间:
2011-1-2 13:31
CI支持到最后就是胜利
作者:
狮子王C5
时间:
2011-1-2 19:33
坚决支持:D
作者:
田岛
时间:
2011-1-3 13:14
坚决支持。请大家帮忙搜集一些有关成立月朱委员会的资料。
A8
作者:
lotus_821
时间:
2011-1-5 13:00
B5,同意
作者:
一流涧水
时间:
2011-1-7 09:35
dingdingding
作者:
shkmtf
时间:
2011-1-7 12:50
B7的,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炒掉物业,还我煤气!
作者:
北方麟麟
时间:
2011-1-9 21:44
c3的 顶一下
作者:
juliahalli
时间:
2011-1-10 17:47
强烈支持!B9的
作者:
吉庆家的后花园
时间:
2011-1-13 13:35
C3的,支持。
作者:
海军壹号
时间:
2011-1-14 14:37
支持!B
作者:
w599553
时间:
2011-2-1 20:19
C4的,支持
作者:
猪爸爸
时间:
2011-3-13 15:59
C5支持!!!
物业这帮傻比。就知道收钱。地方是我们业主的。
看门狗把主人的地盘给霸占了。能合理嘛?
我讲话是比较激烈。但是。有道理。
物业,做得有点过份了。这帮SB
作者:
20090929
时间:
2011-3-14 12:34
支持E7的
作者:
20090929
时间:
2011-3-14 12:34
支持E7的
作者:
苹果奶昔
时间:
2011-3-15 10:45
B9的 支持楼主
作者:
苹果奶昔
时间:
2011-3-15 10:45
我们 是不是应该召开个业主大会什么的
作者:
苹果奶昔
时间:
2011-3-15 10:49
貌似成立业委会以后 停车费 物业费 都可以调 对业主来说是好事哦
作者:
波菲儿
时间:
2011-3-19 15:55
A10,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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