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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物业费 [打印本页]

作者: 美观山    时间: 2010-4-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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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y820303    时间: 2010-4-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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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xbwq    时间: 2010-4-1 10:58
听谁说的 ???不太可能吧,都住好几年了也没听过。。。
不过物业费暂时没交:cool:
作者: yangxiao_jiang    时间: 2010-4-1 15:47
是参与打官司赢的,才可以不用交,没有参与打官司的,是要交的。

没打官司,没赢,为什么不用交?

另外,现在打官司的期限已经过了,所以想在起诉,也是不能的了,没交物业费的,物业会让你  交的。
作者: 公平对话    时间: 2010-4-1 15:58
是上诉到中院那回吗?谁知道那个律师电话啊?给我个短信呗。
好几个月都没消息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作者: 蛮小猴    时间: 2010-4-2 21:14
呵呵不要听说啊,弄的大家人心惶惶,要有确凿得证据说明啊:得啥官司?赢在哪?:cool:
作者: copobo    时间: 2010-4-4 13:40
官司打赢的免几年物业费?没打官司的物业费照交?要真这样的事儿,那估计知道的也不打算再交物业费了;) 谁还愿意再交啊?
作者: instant    时间: 2010-4-7 09:54
这帮物业  相当无耻了 坚决不交
作者: 千里之内外    时间: 2010-4-14 09:28
小区先后已有三四批业主起诉开发商要延期交房违约金,先期的得部分现金,免部分物业费,后期的基本是免1-3年物业费。他们已和物业办好了手续。(我已和物业求证过)
这不是传说,是事实。只是这些得了好处的邻居们再也不提物业费了(也许他们被要求沉默?)
有业主打赢官司,说明开发商确实违约了,按常理应该向涉及到的所有业主赔偿,而不是谁打官司就赔谁。如果开发商这么不讲道德,那么我们也都不交物业费,等着他们起诉好了!
以前发过议论,对观山小区总体是满意的,日常些许小事也不足以构成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但如果开发商对此事没有一个公平的解决办法,不给没起诉的大部分业主一个交代,恐怕很难构建一个和谐的小区!


作者: billybei    时间: 2010-4-14 09:46
:mad: 啥时候给煤气啊?
作者: bluesky2009    时间: 2010-4-14 12:15
我说两句哈............
打官司的时候不是悄悄的没有人通知大家,没参加的人要不是当时家里没人,就是你们已经明确表明态度不参加打官司活动。这里不排除有些人怕事儿,怕得罪了社会人,或者老实巴交的。
既然都是为了我们自身的利益,当初就不应该在信访的时候那么多人假装自己不在家而不开门,或者开了门一听说是信访就砰---的一声把门关上给我们拒之门外。
开发商没有义务赔给所有的业主违约金,我们也没有权利要求人家这样。
如果他们有这个觉悟还需要我们打官司吗???还能这么费劲吗?

不要只是在家盘腿坐着等别人组织活动,如果有心的话就站出来自己组织。
为什么不?还是那句话,怕枪打出头鸟嘛!
有某些积极热心的业主能够出来组织,不参加的人,那就麻烦不要在这个时候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了。

[ 本帖最后由 bluesky2009 于 2010-4-14 12:18 编辑 ]
作者: ousei.w    时间: 2010-4-14 14:29
原帖由 bluesky2009 于 2010-4-14 12:15 发表
我说两句哈............
打官司的时候不是悄悄的没有人通知大家,没参加的人要不是当时家里没人,就是你们已经明确表明态度不参加打官司活动。这里不排除有些人怕事儿,怕得罪了社会人,或者老实巴交的。
既然 ...


打官司的时候,偶曾经和hotdogs联系过好多次,可是我不在家,是我妈妈在家,我妈妈在家等了N天都没有人来。所以不知道LS的是凭什么这么说的。
不过今年我交物业费了,只收了09年一年的。
作者: bluesky2009    时间: 2010-4-14 15:53
原帖由 ousei.w 于 2010-4-14 14:29 发表


打官司的时候,偶曾经和hotdogs联系过好多次,可是我不在家,是我妈妈在家,我妈妈在家等了N天都没有人来。所以不知道LS的是凭什么这么说的。
不过今年我交物业费了,只收了09年一年的。


没什么凭什么。
你没在家没办法是你的个人问题,我没点名也没道姓,就请不要对号入座了。
联系人无数,也不单单是hotdogs一个人。
而且我说的很清楚,想打自己去组织不要总靠着别人。
作者: ousei.w    时间: 2010-4-14 16:37
原帖由 bluesky2009 于 2010-4-14 15:53 发表


没什么凭什么。
你没在家没办法是你的个人问题,我没点名也没道姓,就请不要对号入座了。
联系人无数,也不单单是hotdogs一个人。
而且我说的很清楚,想打自己去组织不要总靠着别人。


偶没有别的意思,也没有对号入座。当初的事情每个人每家每户都有一些什么情况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家自己是什么情况。
没有等别人的意思,更没有想排队(#‵′)靠大腿,楼上的你太高抬你自己了。

至于别的东西,公道自在人心,自己觉得ok就好。
不知道现实生活中你是什么样地人,就看论坛而言,以后你的帖子我不回了。

心胸狭窄。
作者: bluesky2009    时间: 2010-4-14 21:35
原帖由 ousei.w 于 2010-4-14 16:37 发表


偶没有别的意思,也没有对号入座。当初的事情每个人每家每户都有一些什么情况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家自己是什么情况。
没有等别人的意思,更没有想排队(#‵′)靠大腿,楼上的你太高抬你自己了。

至于别 ...


从一开始就只是就事儿论事儿,你出口不逊不说,还找事儿打仗。
我让你靠大腿了?那么低级庸俗呢!明明是自己的问题把责任怪别人身上,不负责任。
自己没做到就不要评价别人,谁都没有资格评价谁。
也拜在网上弄得像会点儿什么似的。
没意思

[ 本帖最后由 bluesky2009 于 2010-4-14 21:47 编辑 ]
作者: instant    时间: 2010-4-15 13:32
标题: 回复 #9 千里之内外 的帖子
说的很在理,支持你~!
作者: dingdanglili    时间: 2010-4-15 15:57
原帖由 bluesky2009 于 2010-4-14 12:15 发表
我说两句哈............
打官司的时候不是悄悄的没有人通知大家,没参加的人要不是当时家里没人,就是你们已经明确表明态度不参加打官司活动。这里不排除有些人怕事儿,怕得罪了社会人,或者老实巴交的。
既然 ...


说的也很在理,顶一下!!
谁都没错,都是开发商的错。
也不要继续争执了:loveliness: 论坛好容易从冷清变为河蟹,就让它继续河蟹下去吧:)
作者: 蛮小猴    时间: 2010-4-15 21:46
呵呵我才不信哩,要是打官司的真赔钱了也不至于说话那么酸,没打官司的邻居你们也别眼馋了哈,谁让你们没跟着打呀,就老老实实的交物业费吧:loveliness:
作者: 千里之内外    时间: 2010-4-16 12:11
我无意指责赢官司的邻居,我也知道现在已过了诉讼时效,我只是希望错过打官司的邻居们(许多没打官司的邻居是不懂、不知道,而非怕、不愿)做一次努力,唤起开发商的一点点良知,还这部分业主一点公平。若由此引起两部分业主之间的矛盾,则绝非我的本意。

作者: 乐一乐    时间: 2010-4-16 12:37
标题: 回复 #9 千里之内外 的帖子
千里之内外的话应该是负责任和有依据的。只不过是每批业主情况及诉求可能各不相同,最后出现了不同的结果。在这里我们应该向走法律渠道的业主表示钦佩,也应该对其他业主的选择表示尊重。物业费一直以来我都在交,相信与我一样一直在交物业费的业主肯定还有,但是这并不表示我们这些业主对开发商、对物业如何如何满意,也并不表示我们小区现在已经很好了,没有问题了,更不表示我们放弃了自己的权益。在这个小区里,开发商、物业应该算是大家、我们业主集体应该算是另一个大家,各位业主就是各个小家了:D ,大家嘛,做事就应该有大家的风范,要言必信,行必果,正视问题的存在,处理问题一视同仁。小家做事也要展现我们的风格,多对话,少对抗,充分尊重各自的不同选择。我们小家不差钱,大家更不应该差钱吧,但是目前来说感觉还是差了点什么。山不转水转,没有永远吃亏的,也没有永远赚便宜的。衷心希望我们小区一天更比一天好。

[ 本帖最后由 乐一乐 于 2010-4-16 12:58 编辑 ]
作者: 乐一乐    时间: 2010-4-16 13:24
标题: 回复 #19 千里之内外 的帖子
乾坤轮转,终归要还。看着办吧。

[ 本帖最后由 乐一乐 于 2010-4-16 13:31 编辑 ]
作者: 酷忍    时间: 2010-4-18 08:52
要不交都不交呗

反正都不交物业费 这个小区的物业就得黄

凭什么让我们交钱而你们享受物业服务?
作者: 等待我的57521    时间: 2010-4-19 16:53
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
作者: zse45rdx    时间: 2010-4-2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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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qiuli5552    时间: 2010-4-20 11:18
原帖由 zse45rdx 于 2010-4-20 10:08 发表
我大概看了大家的回复,看出来大家争吵的原因是不团结。
为什么会有打官司的业主,也有没打官司的,还是大家的心不齐。物业开发商不怕我们的原因也是这个。
不过,有句话说,林子大什么鸟都有。不可能按统一标 ...

总结的一针见血!
作者: andy820303    时间: 2010-4-2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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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ngdanglili    时间: 2010-4-21 17:13
也没什么占不占便宜的,都是大家自己的利益,打官司也是为了自己。
觉得值就交,不值就不交呗。
作者: 乐一乐    时间: 2010-4-22 21:18
标题: 鸟类研究专题
观山满庭芳没什么大林子,也没啥鸟,顶多1、2只麻雀。哪位对鸟类研究有兴趣可点击以下链接。
http://baike.baidu.com/view/13702.htm

[ 本帖最后由 乐一乐 于 2010-4-22 21: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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