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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唯有她陪你度过一生 [打印本页]

作者: 雾之恋    时间: 2009-3-18 11:27
标题: 唯有她陪你度过一生
在这个地球上,有50多亿人。在这整整50多亿人中,只有其中一个和你朝夕相处。这个人就是你的妻子,这个妻子和你同住一所房子,养同一个孩子,使用同一笔钱的同时通吃一样的早餐。

如果可以,百年后你的妻子的名字还将和你刻在同一块石头上,这块石头的名字叫墓碑。它将记载你也同时记载你的妻子,它将告诉任何一个目睹此碑的人,别小瞧你的妻子,在这个世界上的50亿人中,唯有她和你度过了最长也最隐秘的时光。

她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你,因为她是你的妻子;你也能在危难时认准她会来救你,因为她为你生过孩子。
不管你们俩的工作单位如何不同,上班时间也各有差异,也不管天气是否刮风下雨,下班后,在潮水般的人流中,只有你们两个回到同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叫家。这个家只有两个或三个人。就是你和你的妻子,或者还有孩子。还有两把钥匙开同一扇的门。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一个人在被称为家的地方等另一个人回来,一等就是几十年。
如果有一天,战争爆发,在逃难的人群中,你的目光从未离开过她,因为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人和人只要稍一疏忽,就会永远分离。

如果有一天,战争结束了,你坐在公路旁,什么期望也没有,只期望能在人海中一眼认出她来,或许她永远不再回来,这样,你还将典卖家业去找她,找不到,就不回家。
即使没有战争,你也把她当做失散多年后重逢的人看待。

或许婚姻便是一场战争,在这之前,你们失散过,认识的那一天,你们重逢了,多么不容易。然后是回来家,举行婚礼,然后便是寻常日子,一日三餐,生儿育女。

或许没人知道,但你早已下定决心,既然她跟了你,就决不能让她吃亏。在这个拥挤的人世间,你是她最后的保护神。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8 11:38
:D :D 沙发!
作者: 雾之恋    时间: 2009-3-18 11:42
原帖由 老爷车110 于 2009-3-18 11:38 发表
:D :D 沙发!



:P 等我嫁过来了 来俺家沙发坐坐吧~~~请您喝茶:lol: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8 11:43
原创吗?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8 11:44
写的真不错哦!看见你的婚纱了!人漂亮!服装也经典!好的价钱好的服务!
作者: 快乐的影子    时间: 2009-3-18 11:44
板凳~~~:D
作者: 雾之恋    时间: 2009-3-18 11:44
原帖由 老爷车110 于 2009-3-18 11:43 发表
原创吗?



我家老公昨晚写的~~~:lol: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8 11:45
原帖由 雾之恋 于 2009-3-18 11:42 发表



:P 等我嫁过来了 来俺家沙发坐坐吧~~~请您喝茶:lol:

:D 谢谢!
作者: 雾之恋    时间: 2009-3-18 11:45
原帖由 老爷车110 于 2009-3-18 11:44 发表
写的真不错哦!看见你的婚纱了!人漂亮!服装也经典!好的价钱好的服务!



:lol: 谢谢夸奖~~~这里的邻居真好:loveliness:
作者: 雾之恋    时间: 2009-3-18 11:46
原帖由 快乐的影子 于 2009-3-18 11:44 发表
板凳~~~:D



板凳太硬~~~也做沙发吧 俺家沙发大:P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8 11:47
原帖由 雾之恋 于 2009-3-18 11:44 发表



我家老公昨晚写的~~~:lol:

郎才女貌!鸳鸯双飞!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8 11:49
原帖由 快乐的影子 于 2009-3-18 11:44 发表
板凳~~~:D

你直接坐地板上了!;)
作者: 雾之恋    时间: 2009-3-18 11:51
原帖由 老爷车110 于 2009-3-18 11:47 发表

郎才女貌!鸳鸯双飞!




:lol: :lol: :lol: 俺都不好意思了~~~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8 11:51
原帖由 雾之恋 于 2009-3-18 11:45 发表



:lol: 谢谢夸奖~~~这里的邻居真好:loveliness:

:D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作者: 雾之恋    时间: 2009-3-18 11:52
原帖由 老爷车110 于 2009-3-18 11:49 发表

你直接坐地板上了!;)



地板多凉呀~~~:P
作者: 雾之恋    时间: 2009-3-18 11:53
原帖由 老爷车110 于 2009-3-18 11:51 发表

:D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P 龙畔金泉广告代言人~~~:D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8 11:53
原帖由 雾之恋 于 2009-3-18 11:51 发表




:lol: :lol: :lol: 俺都不好意思了~~~

哈哈!看你照片的人都是这样的感觉!
作者: 雾之恋    时间: 2009-3-18 12:14
原帖由 老爷车110 于 2009-3-18 11:53 发表

哈哈!看你照片的人都是这样的感觉!



:lol: 化妆了~~~:P
作者: 王富贵    时间: 2009-3-18 12:47
爱老婆一定会发达.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8 13:05
标题: 回复 #19 王富贵 的帖子
必须地!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8 13:09
原帖由 雾之恋 于 2009-3-18 11:53 发表



:P 龙畔金泉广告代言人~~~:D

:D 大家一起代言哈~
作者: 魔蝎拉拉    时间: 2009-3-18 13:15
;) ;) ;) 有美女的地方就有老爷车110



:D 郎才女貌~~~




:D :D :D 就问,这样的男银还有没?
作者: 永恒的布丁    时间: 2009-3-18 13:49
标题: 回复 #1 雾之恋 的帖子
你住龙畔金泉:o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8 14:48
标题: 回复 #22 魔蝎拉拉 的帖子
应该说有老车的地方就有美女!:D :D :D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8 14:49
标题: 回复 #23 永恒的布丁 的帖子
结婚后就来了!
作者: 风生水起369    时间: 2009-3-18 15: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魔蝎拉拉    时间: 2009-3-18 16:33
标题: 回复 #24 老爷车110 的帖子
;) ;) ;) 美女集中营
作者: 蓝色星空    时间: 2009-3-18 16:34
标题: 回复 #1 雾之恋 的帖子
好文,只放在我们的三分地可惜了,也去大城市发发啊。
作者: 素日    时间: 2009-3-18 19:54
真感人啊
回味一下
作者: 铁骑无声    时间: 2009-3-18 20:47
写得挺感人,赞一下.
作者: 叛逆果果    时间: 2009-3-18 23:06
:D 写的真好呢
作者: 快乐的影子    时间: 2009-3-19 00:02
顶一下~~~
作者: F爱米粒    时间: 2009-3-19 06:56
转帖 保护好你的妻子

在整个地球上,有50亿人。
在这整整50亿人中,只有其中的一个人与你朝夕相处,这个人就是你的妻子这妻子与你住同一所房子,养同一个孩子,使用同一笔钱的同时吃同样的早餐。
如果可以,百年后你妻子的名字还将和你约刻在同一块石头上,这块石头的名称叫墓碑,它将记载你,同时也记载你的妻子,它将告诉任何一个目睹此碑的人别小瞧了你的妻子,在这个世界上的50亿人中惟有她和你渡过了最长也是最隐秘的时光。
你能够在人群中一眼认了她来,因为她是你的妻子,你也能够在危难时认准她会来救你,因为她为你生过孩子。
不管你们俩的工作单位如何不同,上班时间也各有相异,也不管天气是否刮风下雨下班后,在潮水般的人流中,只有你们两个回到同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叫家。
这个家只有两个人或三个人,就是你和你的妻子或者还有孩子,还有两把钥匙可以开同一的门。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一个人在被称为家的地方等另一个人回来,一等就是几十年。
如果有一天发生了战争,在逃难的人群中,你的目光从没有离开过她,因为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人和人只要稍一疏忽就会永远分离。
如果有一天,战争结束了,你坐在公路旁,什么期望也没有,只期望能在人海中一眼认出她来。或许她永远不再,这样你还将典卖家业去找她,找不到就不回家。
即使没有发生战争,你也把她当作失散多年后重逢的人看待。
也许婚姻便是一场战争,在这之前,你们失散过,认识的那一天,你们重逢了,多么不容易啊。于是回了家,举行婚礼,然后便是寻常的日子,一日三餐,生儿育女。
但谁也不知道,你早已狠下心:即然她跟了你,就绝不能让她吃亏,在这个人心不安的社会,你是最后一个男子。


:D 楼主拜泡了,这也算原创吗:D
作者: 瑜伽论坛    时间: 2009-3-19 07:58
祝你们百年好合  携手白头:)
作者: ◇毛毛◇    时间: 2009-3-19 08:13
原帖由 雾之恋 于 2009-3-18 11:44 发表



我家老公昨晚写的~~~:lol:

精辟:D
作者: beishangqishi    时间: 2009-3-19 09:29
男女角色换一下:D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9 09:36
标题: 回复 #33 F爱米粒 的帖子
天下文章本一家哈!;) ;) ;)
作者: ellenwang1981    时间: 2009-3-19 09:54
读后确实有感,就不告诉你们;)
作者: 雾之恋    时间: 2009-3-19 11:07
标题: 回复 #33 F爱米粒 的帖子
:mad: :mad: 是俺家老公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  
看了后很受感动  敲下来的 :lol: :P :D
作者: 不再等待    时间: 2009-3-19 13:37
原帖由 F爱米粒 于 2009-3-19 06:56 发表
转帖 保护好你的妻子

在整个地球上,有50亿人。
在这整整50亿人中,只有其中的一个人与你朝夕相处,这个人就是你的妻子这妻子与你住同一所房子,养同一个孩子,使用同一笔钱的同时吃同样的早餐。
如果可以 ...




真是的你:mad: ~~~我说过是原创的吗:mad: 我说是我家老公写的:mad:

前天晚上在杂志上看到的~~~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 他用了二十分钟敲下了的~~~:mad: :mad: :mad:
作者: 不再等待    时间: 2009-3-19 13:39
原帖由 ◇毛毛◇ 于 2009-3-19 08:13 发表

精辟:D



本来就是我家老公写的 我又没说是原创~~~:P

是他照着杂志书书一个字儿一个字儿敲下来的:mad:
作者: 不再等待    时间: 2009-3-19 13:40
原帖由 雾之恋 于 2009-3-19 11:07 发表
:mad: :mad: 是俺家老公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  
看了后很受感动  敲下来的 :lol: :P :D




真是的~~~大叔你怎么又用我的马甲~~~:mad: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9 14:00
标题: 回复 #40 不再等待 的帖子
:D :D 没对上号?
作者: 不再等待    时间: 2009-3-19 14:04
原帖由 老爷车110 于 2009-3-19 14:00 发表
:D :D 没对上号?



:lol: 雾之恋是我~~~我是雾之恋~~~:P

有时候我家的大叔也穿我的马甲玩~~~:D
作者: 老爷车110    时间: 2009-3-19 14:34
哈哈!!!!坦诚啊!:D :D :D
作者: 泉水太林    时间: 2009-3-31 11:57
感动常在啊!
作者: @来来网网@    时间: 2009-5-25 19:41
标题: 回复 #1 雾之恋 的帖子
写的真好 顶一个:lol:
作者: 人在天涯1    时间: 2009-5-25 21: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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