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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大海等业主委员们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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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斑竹一号
时间:
2008-4-20 14:52
标题:
给大海等业主委员们的建议
看过大海4月17日的帖子,感觉到业主委员会切实在为广大业主做事情。也许因为各种原因有些事情无法进一步落实,但我仍然要为大海这样的业主委员会委员鼓与呼,谢谢你们无偿付出的劳动!
我作为小区常住业主,感觉到应该为小区的建设做点什么,利用周末的时间就写点建议吧,说的对与不对仅供参考。
1、关于物业费
据我在大连房地产网站
http://www.dl-fangdi.com.cn/Project_list.asp
查到的本小区资料,小区住宅建筑面积
33686平方米
(我是手工计算,具体数字可能会有出入),共有
344
户(
注意,这里不包括公建、小区门岗对面及后身未出售公建、2号小高层一楼、18号、23号楼一楼以及所有的车库
),如果按照每平米0.6元的标准收取物业费全部收足,应该是
242539
元,小高层4楼以上另收0.2元/平电梯费应该有
16199
元,合计物业费
258738
元。这与物业给出的数据260000元基本一致。呵呵,也说明我的计算没有错。
大多数业主还是缴费的,个别不缴费的业主多数还是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选择不交或找借口。我想只要物业提高服务质量,大多数业主还是会缴费的。能买得起城市佳园、住在这个小区的业主我想怎么讲也不会拿不出1000元/年的物业费吧。我想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应该通过适当的方式加强和广大业主的沟通,得到业主的理解很重要。对于属于物业管理的,应该立刻马上解决,例如门铃、垃圾桶等;对于物业无力解决的,如房屋透寒、长毛、漏雨等,应当向业主作出解释,取得他们的理解。等到5年之后动用维修基金,不过也快了,2009年就到5年了。
2、关于停车费
关于停车费,大连市目前执行的是大价发[1997]118号“关于调整部分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wjj.dl.gov.cn/index/filecontent.asp?code=620。通知规定:
经批准的封闭住宅区内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每昼夜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轿车、小型客货车每辆5元
;四吨以下中型车辆6元;四吨以上客货车每辆8元;摩托车(含轻骑、助力车)每辆2元。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的,按昼夜停放标准收费;不足4小时的不收费。 可见,小汽车收费上限是5元/天。本小区目前就按这个标准收的费。物权法出台后,许多车主甚至法律人士都对停车费提出质疑,但目前还没看到停收的迹象。建议业主委员会增加收费优惠以提高大家缴费的积极性,比如按年交,3元/天;按月交,4元/天;按天交,5元/天。这样会有多数车主选择按年交,既减轻了物业收费的压力,也减轻了车主的负担。
另题外话,
本小区夜间停车不止60辆
,大海明察!初步估计应在80辆左右,这不包括停在车库里的车辆。按照目前1440元/年/车计算,
收费在8万—11万之间
。
3、关于物业
物业14个人,一年15万元工资,不多也不少。人员不能减少,但是每个人的职能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了尽职尽责,我看未必。比如去年公建挖沟铺电缆,物业是否履行了他们的职责,出面制止了?业务委员会应该制定一个约束或者考核物业的办法,做到人尽其能,有奖有罚。比如增加维修工、去掉副主任的建议不错,总的来说就是
多一些办事的,少一些管人的
。
4、关于公建
公建后面的停车位目前看争取回来比较困难。其实这也是物业当初不履职的后果,假如当初就不允许他们砌这个小矮墙,架设铁栏杆,就不会有今天这些事。所以话说回来,还得物业看好我们这个家,不要让类似侵占小区业主权益的现象再次发生。
目前,就维持现状吧,“不统不独不武”,他要开两个门就开吧,也管不了,保安加强巡逻吧。但是应该告诉他们:
小区业主向来具有反抗侵略的传统和光荣历史,公建在此停放车辆被划、被砸、被放气,与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无关
。
作者:
ggy@SMN
时间:
2008-4-21 09:49
:) :) :)
作者:
雨悄悄
时间:
2008-4-21 22:31
支持楼主!呵呵:P
作者:
冰雪(bingxue)
时间:
2008-4-22 12:19
热烈鼓掌。。。
作者:
斑竹一号
时间:
2008-4-24 21:31
4月22日晚上在小区内闲逛,仔细数了一下小区内的车辆,晚上20:00时,小区内停车76辆(不包括车库里的)。
据我观察,还有许多车位没有停车,在我往家里溜达的时候,又陆陆续续有车辆驶入%……#%¥……%
作者:
rinawang
时间:
2008-4-28 17:09
楼主和大海一样热心,支持一下,呱唧呱唧:P
作者:
大海6648
时间:
2008-4-30 10:40
邻居您太细心了,谢谢!有几点补充:
1.
大连平均交费好象是
73%
,本小区曾经达到
88%
左右,(这是个让我们都应该感到自豪的数据)为什么现在低于平均水平是值得物业思考的大问题。目前我们的交费比率对于这样一个小小区来讲是无法承受的。
2.
我们要签的合同中明确了若干考核细则,使物业的工作可以量化,可以衡量,您可以在细则公示后提出您的看法。我们会认真研究。同时我们可以参照这些细则来要求,监督我们该得到的服务。
3.
物业希望可以多收一些车费,甚至一次收一年的,好象已经有了这样的通知吧。但前一段时间业主委员会探讨这个问题时好象多数人意见是不建议业主的交费时间超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订立合同的时间,例如我们与物业签定合同到明年
6
月截止,最好您的费用不要交到
7
月。当然这是个私下探讨没有明确结论。
作者:
super2002
时间:
2008-5-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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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chardfoolman
时间:
2013-6-29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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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被禁止发言了
时间:
2013-6-30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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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dalian
时间:
2013-7-10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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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rNorman
时间:
2013-8-7 12:18
:(
现在再翻看这个帖子,颇感心寒。
作者:
筱蓓
时间:
2020-4-15 14:53
咱业主有QQ群或微信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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