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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取暖费和物业管理费用!~ [打印本页]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1 20:50
标题: 取暖费和物业管理费用!~
请问朋友们,明年房子交付使用的时候,取暖费和物业费什么时候交啊,假如明年KFS交付房子的时候我还没打算住进去的话,那么也收取这些费用吗?那起不是亏了~!
作者: 大鹏鸟    时间: 2004-10-1 21:00
交房日期开始,你就要承担这些费用了。

开发商不管你住不住的。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1 21:01
那取暖费用也交啊~~~~
郁闷死了
作者: 70年代    时间: 2004-10-1 21:09
取暖费得交,那跟KFS没什么关系。物业费应该视交屋时情况而定。
交屋太复杂,纠纷也最多,明年这个时候TX们应该开始讨论乐。
作者: 硅谷家人    时间: 2004-10-1 21:11
有可能讨论的时间会提前的.
未雨绸缪吧.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1 21:14
是啊,没办法
对了,那里还有个气源费用,3000元,它指什么啊,是交房后一年的煤气费用吗?那一年后是不是还要交3000元啊~!不懂,斑竹帮忙解释下呗!~~
作者: 70年代    时间: 2004-10-1 21:21
乐意为美女效劳。

气源费是交给管道部门的,通过交的费用他们给挂表,然后俺们才能取暖,数额一定。交一次就够乐。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1 21:26
哇  斑竹真的好好耶!~!~为大家尽做实事哦!~
谢谢,谢谢
斑竹万岁~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1 22:08
我们硅谷的两个斑竹都是我的偶像,都叫我深深的尊敬
祝你们两个长期工作在基层的领袖   每天都快乐!~:P:P
作者: dalianzsg    时间: 2004-10-2 16:13
Originally posted by 70年代 at 2004-10-1 21:21:
乐意为美女效劳。

气源费是交给管道部门的,通过交的费用他们给挂表,然后俺们才能取暖,数额一定。交一次就够乐。

气源费指的是煤气气源增容费.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2 16:25
到底是煤气还是暖气啊,我都被你们说晕了`!:o
作者: 家庭梦想(祥)    时间: 2004-10-2 16: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2 16:45
哦  要是这样的话,还算合理!~
不过感觉交房的时间也太晚了啊,哎  谁知道KFS怎么想的1~
作者: dalianzsg    时间: 2004-10-2 16:49
Originally posted by 家庭梦想(祥) at 2004-10-2 16:28:
听售楼小姐说,采暖费是每年11月15日开始交,过12月31日采暖费是不用交的。咱们的合同定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使用,只要2006年1月1日收房,就不用交采暖费了。

12月31日交房
作者: dalianzsg    时间: 2004-10-2 16:51
Originally posted by ani100 at 2004-10-2 16:25:
到底是煤气还是暖气啊,我都被你们说晕了`!:o

听我的没错:D:P:P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2 17:10
呵呵,知道。知道。,没错的,没错的
我会永远支持你~!:P:P:P
作者: 硅谷家人    时间: 2004-10-2 22:28
Originally posted by 家庭梦想(祥) at 2004-10-2 04:28 PM:
听售楼小姐说,采暖费是每年11月15日开始交,过12月31日采暖费是不用交的。咱们的合同定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使用,只要2006年1月1日收房,就不用交采暖费了。



通过家庭梦想的说法和今天去工地询问的结果.我们的房子应该会在明年的10月底之前交钥匙的.
否则新科的业主采暖就会有问题,因为我们接的一个管道.:)
作者: 70年代    时间: 2004-10-3 09:22
是煤气。俺弄错乐:lol:。
作者: 小怪1    时间: 2004-10-3 09:33
2005年12月31日交房是时限问题,只是一个槛
按照现场的进度,抛开资金问题,今年春节前将6月份开工的工程交工不是不可能
明年10月份交房,可能是大面积的情况,我想,明年春节后,现场应当进行大配套施工,6月份应当具备居住条件
前提还要看kfs的手续办理的程度,
和普通商品一样(如果把房屋看作特殊商品),都是需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的不是么?
交房早了,哪里有前装修啊
作者: 小怪1    时间: 2004-10-3 09:38
气源费要在挂表前收取的,不交,就没有管道液化气使用,自己换液化气罐或者电气化也是可以的
采暖就不同,如果交房在先,不论住户是否实际居住,从kfs角度讲,人家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基本内容
别忘了,达到交房条件后,如果因客户房造成房屋交接不成,责任在客户,不论你是否已经得到房间钥匙,按照合同规定,就算是收房了,没有理由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了
作者: 小于儿    时间: 2004-10-3 10:57
Originally posted by ani100 at 2004-10-2 04:25 PM:
到底是煤气还是暖气啊,我都被你们说晕了`!:o

是煤气,我们小区是液化气,我们交的气源费就是液化气的气源费。
作者: 小于儿    时间: 2004-10-3 11:02
Originally posted by 家庭梦想(祥) at 2004-10-2 04:28 PM:
听售楼小姐说,采暖费是每年11月15日开始交,过12月31日采暖费是不用交的。咱们的合同定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使用,只要2006年1月1日收房,就不用交采暖费了。

如果是2005年11月15日交钥匙呢?我没钱装修,我第一年不住,采暖费必须交吗?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3 12:28
对啊,前边不是说了吗!KFS不会管你有没有钱装修,他们只要交了房子,这些费用就在一瞬间产生了,你想逃都逃不掉!~:(:(:(
作者: 小怪1    时间: 2004-10-3 13:25
楼上的
不是逃,是套!
好像是这样的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3 16:50
说清楚点,什么叫好象是套~!
作者: 大鹏鸟    时间: 2004-10-3 16:55
Originally posted by ani100 at 2004-10-3 12:28 PM:
对啊,前边不是说了吗!KFS不会管你有没有钱装修,他们只要交了房子,这些费用就在一瞬间产生了,你想逃都逃不掉!~:(:(:(



如果可以分户计量,是不是情况会有所不同?:)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3 17:05
具体指什么
作者: dalianzsg    时间: 2004-10-3 17:14
好象取暖是分户计量的吧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3 17:18
哦  我没明白,真不好意思!~:P:P
作者: 大鹏鸟    时间: 2004-10-3 17:39
如果分户计量的话,只要你不用取暖,就把阀门闭死,这样费用就是零,所以入住与否都无所谓。

这样说,明白了吧!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4 13:04
哦 明白了,谢谢斑竹,我是房盲:D:D
自从要买房开始,才有点点懂,以前对于这些东西,真的一点也不懂:P
作者: hubin_790827    时间: 2004-10-4 15:35
大鹏鸟说得对,我问过了是分户采暖,所以不住是不用交钱的!  
不过请业内人士讲一讲,如果交房后一年入住那么物业费也必须交吗?如果不交又会怎样啊?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5 11:47
物业费应该是交吧!~
具体的要问售楼小姐,她们最清楚!~:P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6 10:47
物业费一个月大约多少钱啊~!
作者: dalianzsg    时间: 2004-10-6 10:55
小怪说:0.8元/平
作者: haha000    时间: 2004-10-6 10:56
是0。8元每平方!
我问过售楼员。不过感觉好贵哦!~
别的小区有的才4毛~!:o
作者: 小怪1    时间: 2004-10-6 11:55
Originally posted by dalianzsg at 2004-10-6 10:55:
小怪说:0.8元/平


不是我说,是合同中的补充协议说的,是暂定价格,最终要经过物价局的批准
作者: 小怪1    时间: 2004-10-6 12:08
物业费现在的价格不代表永远的价格,它的浮动要看我们在物业管理条例或者管理合同中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将来的主动权就在物业或者原始产权单位,我们就丧失了主动权
曾经的以往,这样的问题被提出过,和高压线相比,也是比较现实、可以解决的棘手问题,再次提出的时候,tx们别只想贵,还是商定如何解决、确定对策才是真的
工商管理方面的tx可以知道,物价、利率的增长与物业费增加的关系,我们应当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物业费增加的额度和规则——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签订新的物业管理合同前
硅谷的物业开始也只能是新科了,这样的物业管理合同可能无法改变了:o:o
作者: dalianzsg    时间: 2004-10-6 12:53
业主委员会才有权决定物业单位,呼吁及早成立业主委员会.
作者: koko    时间: 2004-10-6 12:56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怪1 at 2004-10-6 12:08 PM:
物业费现在的价格不代表永远的价格,它的浮动要看我们在物业管理条例或者管理合同中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将来的主动权就在物业或者原始产权单位,我们就丧失了主动权
曾经的以往,这样的问题被提出过,和高压 ...

难道新科物业很烂不成?
作者: 70年代    时间: 2004-10-6 13:01
扭扭扭的小家伙:入住达到50%以后才能成立业委会。不要着急。
作者: 小怪1    时间: 2004-10-6 13:02
Originally posted by koko at 2004-10-6 12:56:

难道新科物业很烂不成?


这要自己亲身感受
有的人说好,可网上的贴子就没有一个好的
作者: ani100    时间: 2004-10-6 13:39
我觉得还可以吧,听大家的评论:P
作者: deepblue2046    时间: 2004-10-27 13:05
费用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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