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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降 [打印本页]

作者: kate    时间: 2004-6-30 16:46
标题: 投降
我沉痛的向大家宣布:“我终于在协议上签字了!"
这是我有生以来签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而且厄运还将继续下去。
无奈、矛盾、气愤……,一切的反抗都已毫无意义。
已有150户签完协议,它们不会让步了。
人家说了,死也让你们死得明白!
我想知道,"鸟儿"签了吗?还有谁?
“起来,不愿作奴隶的人们!”多么苍白无力呀!
想到一个“卑鄙”的办法,设计个明星的签名,谁也看不懂!
再见了!:(
作者: 轱辘    时间: 2004-6-30 17:00
没有你想的那么悲观,像大鸟说的kfs已经注意到我们的论坛,我们的力量了。更主要的是作为一个明智的开发商为了以后的声誉、以后的市场,也不会太过分了,不然,他们受到的惩罚不仅仅来自与我们这些业主,还有市场。
作者: 望冀—明日まで    时间: 2004-6-30 17:46
顶!!!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4-6-30 18:42
不要太害怕,我想kfs也不敢太过分,把大家逼急了,就有他们好受的!我门也不是好欺负的!
作者: @chameleon@    时间: 2004-6-30 20:17
是呀,不要忽视我们的力量哟……
作者: 海蓝    时间: 2004-7-1 09:06
对呀,就像鹏兄发的那个感想与反思的贴子上说的一样:开发商面对这么大的一个客户群体,而且,我们的行动已经足够引起他的注意了。
作者: 必填内容    时间: 2004-7-1 09:55
标题 不应该叫投降,最多叫撤退,呵呵。协议里只有甲方的权利和乙方的义务,没有乙方的权利和甲方的义务,任何人都知道这是不平等协议,表面的平等都没有。这样的协议暴光的话也够KFS受的。
作者: 硅谷家人    时间: 2004-7-1 10:03
因为大家都是真心想买房子,所以可能都妥协了。但KFS也确实知道我们野猪的力量,关注合同条款,那是真正具有法律效应的。
作者: 硅谷梦想    时间: 2004-7-1 11:11
标题: 苦尽甘来!
听说买房子越不顺住房时越顺,不是是否对?!
作者: 硅谷家人    时间: 2004-7-1 11:15
好呀,借你吉言了。:D
作者: search    时间: 2004-7-1 11:17
我也签了,我感觉挺好的,这地方,呵呵
作者: 信天翁    时间: 2004-7-1 14:43
感觉好,就签,不好,千万别签!
签了合同,就相当于签了卖身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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