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我还懵懂。
把爱想成是神圣又有些羞涩的事,期待又害怕王子的到来。
刚上大学,快乐就像离开笼子的百灵鸟。跟姐妹们疯,买衣服和化妆品,看帅哥和书,发春和呆。
小燕子在一次集体逛街的时候问,“我们说说这四年的理想好吗?”
“玩,使劲!”我第一个反应,傻傻的大笑。
他是最后一个回答问题的,很认真的看着我,“我要照顾你,四年,一辈子。”
癞蛤蟆想的挺美啊,我心里想。他老实的,没啥特点,长得一般。是同班同学,我用了半年才记住他的名字。
“哈哈,你有病!”我继续傻笑,完全没放在心上。
他后来会托别人送些吃的到寝室,我都直接顺着窗扔出去。
拒绝,要这样才过瘾。
青春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郁闷,比如挂科,比如姐妹间的争吵。
有一次,我在外边溜达,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在我后边。那天恰巧大姨妈来了,各种不爽。我就使坏往那个城市的坟场走。我知道那个家伙不爱运动。
走了7个小时,凌晨时分,坟地,萤火虫,他在我身后。我转过身,回头看他害怕的样子,真有趣。
“好吧,傻小子,你赢了。”他的脸抽搐了一下,没回话。
第二天,我大张旗鼓的“追”他。我要让我的傻蛋变成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那是我大学干过最丢脸的事啦。在那牛逼闪电的四年,是几乎抹不掉的污点。好歹也是全校出名的几个骄傲公主之一,追了他一年,也没追上。以后别说和校花比美啦,彻底的成了凄凄惨惨戚戚的笑话。
很多人说,我是他一生最大的遗憾。可我已经不去在意真假啦。
他遗憾个蛋啊。反正我是真的很受伤。更让我反胃的是,他大学包括以后,一共找了4个女朋友,清一色的大连人。
这时,我才明白,原来当初,他喜欢的并不是我,是大海啊,你妹的。
我经常梦见他。拿着我的小刀片,把他身上的肉一块一块的割下来。也是因为他,大学聚会我很少参加。每次听姐妹们说他现在过得多么惨,我内心都啪啪啪的喜悦啊。
这些年,才懂的感谢他,感谢他当年瞎了狗眼没有要我,让我可以过着安逸而幸福的生活。我觉得我是幸运的。
这些年,才懂的理解他,这个努力可能什么都无法换取的时代,穷人家孩子,要是想过好,得到的每一点,都可能是臭不要脸的掠夺和索取。要是清高还想过得好,只能早点去投胎了。
没有人不贪婪;没有人是天生的智者;没有感情没有瑕疵。
把自己弄的一文不名的一身粑粑,是找真爱,还是招苍蝇呢?
只有一个人是永远不会放弃我的,就是自己。
所以珍惜,所以宽容,所以努力,所以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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