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收费--收费标准
用户需查询抄表指针数及有关抄表问题请与自来水公司、电业局或煤气公司联系,具体可按抄表单上的电话或查114联系。
1、居民水、电、煤气收费标准
* 居民生活用水2.90元/吨(含0.60元排污费)
* 居民生活用电0.50元/千瓦时(度)
* 居民生活用管道液化气18.00元/立方米
* 居民生活用气1.40元/立方米,(另加两个月保险费0.50元)
2、垃圾处理费
根据大连市政府大政发[2010]31号文件规定,对城市中心区城镇常住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每户每月收取居民垃圾处理费6.00元,每两个月收取一次,合计12.00元,由联合收费处负责统一代收。
垃圾处理费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设施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
3、滞纳金
根据大连市财政局[1991]335号文件规定,对不按规定日期交费的用户,每项费用收取滞纳金0.50元。
4、补卡费
据大连市物价局大价费字[2000]34号文件,补作大连市民用缴费卡收取工本费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