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春雨秋風 于 2012-6-8 23:24 编辑
原为新华绿洲小区服务的新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将于2012年6月30日到期,新物业的招标选聘工作于4月份即开始筹划准备。
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原物业公司要与有意参与小区物业服务的新物业公司共同竞标,中标者方能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由于新华物业公司2012年5月8日明确以书面方式表示本次服务合同到期后不参与竞标,实际上已经放弃合同到期后继续为新华绿洲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所以本次物业公司招标只能由新投标的4家物业公司参与。
竞标结果将会在竞标会结束后,6月9日、10日两天征得广大业主意见后公示,我们要投上代表我们自己权益的一票。
新招标物业公司承诺物业费仍维持在0.6元/平方米水平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