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07# panhe2001
我反映给民意网了,然后民意网又给拨到花园口管委会了。
问题是我家的事情花园口管委会的相关领导已经早就知道了,都管不住开发商,这回又拨回去,
估计也没啥戏了!
这是我给民意网的信:
各位领导好!
我在花园口经济园区由大连花园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长胜花园小区买了一套住房,二楼,2010年10月交房。我于2011年秋天装修完毕,软装硬装一应俱全,准备于2012年年后入住。
2012年1月21日,大年二十八我去新房贴春联的时候,发现家中积满污水,臭味刺鼻,地板犹如地震后的公路蜿蜒起伏,在地板缝隙中流淌着一条条黄褐色的“黄金万两”,家中所有的家具家电都在污水中游泳。
我们当日找物业,物业说是因为开发商地下排水管道设计埋深和后期保暖工作不到位导致从三楼到十七楼的卫生间生活污水无法排放,只能从我家卫生间地漏溢出,从而导致整个房间污水肆意,淹没惨重。物业说这种情况在长胜花园小区不止我家一家,但是由于我家已经装修完备,所以损失是最重的。建议我们直接找开发商--大连花园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直接进行沟通。
从2012年1月21日开始,我先后十多次给开发商的一个建筑经理,还有开发商的一个姓郑的副总打过电话。并多次往返于大连-花园口两地,进行拍摄拍照留底 。
从2012年1月21日至2012年3月9日期间,我得到的答复是:事情一定会得到解决,但是大领导各种出差,此事无人做主。得等到大领导回来之后进行解决。期间开发商对地下冻死的管道进行了更换和修整。但是我家的污水直到3月4日才由他们派来的工人和我父母一起将污水清理干净。
2012年3月9日,我到长胜花园小区见到开发商郑副总,没想到开始还说“可以解决”的郑副总说:事情和开发商毫无关系,楼上下水排到我家是由于一楼住户不供暖所致,建议我们找一楼的住户说理。而一楼也是开发商租用给长胜花园小区原物业使用,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的房屋。 而原物业已经不知所踪,开发商竟然让我们找一楼租客长胜花园的原物业说理!!!!
3月9日,我求助于管委会领导协调,但是后来据说又是因为大领导出差,直到3月26日也无人对此负责。
3月28日,我家的事情被大连晚报报道,实属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的一则新闻,便成了开发商反诘我的“翔实铁证”,据说由此开发商拒绝花园口管委会相关领导的协调沟通,说我们既已见报,就请继续找“人民日报”或者法律渠道。
时至今日,从1月份到4月底,我费心费力新装修的还未曾入住的房屋,在大粪水里浸泡了两个月之后,仍然一片狼藉,臭气熏天的搁置在那里。
由于花园口管委会帮助协调的领导尽力而无果,不知道普通百姓如我们,遇到这种权益侵害,利益受损应向哪个相关部门求助? 是否真的可以“有理者多助” ?
企盼领导关注。万望回复。
祝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