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住户: 大家好!首先,祝福大家及家人新年快乐! 我是本小区的一名普通住户,现在物业把我们外面的5栋楼弃管了,楼道没有人清扫,楼外垃圾成堆,相信大家对物业的行为都非常的愤慨。 一、关于本小区的宏华物业存在以下几点严重的问题: 首先,宏华物业不能说弃管就弃管,即便是物业公司想要弃管他也需要有书面的申请提交至街道等管理部门,而宏华物业没有任何书面的弃管申请。 其次,也是最关键的,小区单方面决定弃管根本没有通过业主委员会的签字同意(退一万步讲,即便有小区物业委员会的签字,小区业主大多数不同意依然可以召开小区业主大会进行探讨, 最后,宏华物业不能随便的弃管我们外面的5栋楼,我们也试芳泽园的业主,凭什么他说弃管就弃管?要弃管就把我们小区全部弃管,我们重新找一家负责任的物业公司。 二、问宏华物业: 1、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并规定严格的注册资金、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专职人数及中、高级人员配置。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配带标志。对宏华物业具备何种资质等级?和保安人员是否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我们从没看到管理人员持证上岗、配带任何标志!我们业主强烈要求知情权! 2、2001年8月我市实行“大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四级管理暂行办法”按质论价、和百分制考核办法,对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房屋及维修、环境卫生、治安保卫、公共配套设施管理、社区文化、服务设施管理等七方面综合考核,试问:宏华物业哪方面做得好?哪方面达到了业主的满意? 3、相信很多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墙角、地板、屋内潮湿长绿毛,家里潮上加潮,生活环境很差的情况。物业根本没有解决这些问题。 4、召开业主大会应在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需20%以上业主提议,经一户一票、50%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选举产主的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更不知我们业主委员会的姓名、从没在公开埸合与业主见面,没有办公地点(按规定有30平方米的办公室)和联系电话、没有公示牌、没设专职调解员,没有履行一件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三、以下是律师回答的部分内容:物业公司弃管的行为如果发生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内,那么物业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应该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物业是在合同履行期后弃管的,不构成违约,但是物业公司至少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全体业主,让业主做好选聘其他物业的准备。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应该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做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四、以下例举有关政府部门的电话,望大家联合起来,多与这些部门进行沟通,当然我们第一步肯定是投诉和反映宏华物业的有关问题。如果没有很好的解决,我们就要通过报纸、电视(新视点、老谢小莉帮你忙等)媒体的力量来解决,我排除我们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择物业: 宏华物业电话:86730017 周盛社区电话:86731141 周水子街道电话:86589928 甘井子房管局物业科电话:86890904 我们坚决抗衡宏华物业,没有摆正与业主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错误地将自己凌驾于广大业主之上,变本加利地无视业主的权益,极低级的管理素质,不负责任、简单粗暴地弃管。 如果大家有媒体的朋友、亲属等,需要现场录制节目的,我们也一定给予积极主动地配合。只有大家齐心合力才能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