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何为物业管理?
答:
物业管理简单的说就是专业化的机构受业主和使用人委托,依照合同和契约,以经营方式统一管理物业极其附属设施和场地,为业主和承租人提供全方位服务,是物业发挥其使用价值,并使物业尽可能地保值、增值。
Q2:物业管理机构都有那些权利?
答: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二)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三)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四)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六)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七)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Q3:物业管理机构都有那些义务?
答:
(一)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二)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三)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
(四)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Q4:物业服务费用都包含什么?
答:
1. 在包干制模式下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利润构成。
物业服务成本包括如下九项: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照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2. 在酬金制模式下,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支出(含上述成本和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酬金构成。
Q5:物业机构与人员的从业资质是什么?
答:
物业管理人员职业是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之一。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两种:
一是原建设部的“物业经理上岗证”;
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和劳动部)的“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国务院已经于2007年叫停了原建设部的“物业经理上岗证”,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物业从业人员应该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和劳动部)的“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