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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还是合法高利贷?

已有 303 次阅读2012-11-1 18:12

如果使用信用卡刷卡10000元,而在最后还款日只还了9999元,明明是欠了1元未还,却被告知要按全款10000元计息,明明是可以按未偿还部分计息,却被全额计息,利息从0.0175元飞升到了120.0055元,6800倍的跨越,你会作何感想呢?而这种“全额罚息”的制度究竟是否合情合理呢?

 

全额计息的做法完全是加大了用户使用信用卡的潜在经济负担,用户一旦疏忽便会欠下高额利息。在我国每5人就持有一张信用卡的社会大环境下,“全额罚息”无疑是欠缺理智的做法,其从客观上降低了大众的消费愿望,而从长远的角度看,必然会造成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少的局面,于个人于银行都无益,况且,这样的结果与国家转变中国经济发展模式、扩大内需的宏观目标相悖,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然而,除了这高额的利息之外,未按时还款银行还可能收取滞纳金,而且逾期未还款所产生的滞纳金有可能远远超过本金。我们不禁高呼,这哪里是银行,完全是在放“高利贷”嘛。而最新的新闻显示,16家上市银行的净利润超过2455家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总和。也许这只是个再正常不过的数字,但是一般人不免会把这个数据和我们无缘无故少了的钱联系在一起。银行给出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借口,除了令我们气愤外,也只能加重我们的无奈,规矩是银行定的,我们如何能跟银行进行讨价还价呢?

 

不过令我们感到欣慰的是,早在2009年,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就率先取消了“全额罚息”的制度,浦发、农行紧随其后,现在已有3家银行采用“未偿还部分计息”的方式,为我们的便利生活带来了曙光。希望在工商银行取消“全额罚息”制度而走上信用卡发卡量榜首事例的刺激下,其他银行也能够抛弃“国际惯例”,走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留住大众口袋里的辛苦钱,不要让我们觉得银行是“民生”的敌人,真的像银行行长洪崎说的话那样“银行利润太高了,有时候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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